同學:
根據《新鄉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院教字〔2021〕10號、《新鄉學院學生轉學、轉專業管理辦法》院教字〔2021〕14號文件精神,對自愿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經過各學院考核,對復核條件的學生啟動轉專業操作。
1. 確定轉專業的學生應與開學第一周到申請轉入專業所在學院領取《新鄉學生學籍異動通知單》四份(學生本人、轉入學院、學生處、財務處各留存一份,請學生本人或者以學院為單位送至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應根據學籍異動通知單盡快辦理轉專業相關事宜;
2. 確定轉專業的學生需在教務處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下載并填寫《新鄉學院學籍異動學生成績認定表》,交至轉入學院教學秘書進行成績認定;
3. 確定轉專業學生確定進入新的專業、班級學習后,轉專業各項備案手續,學籍信息就已經辦理完畢,專業信息不能再次更改,否則造成畢業信息不準確,不能正常畢業,由學生本人負責;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辦理一次轉專業,已經獲準轉專業而沒有及時辦理轉專業手續、放棄轉專業資格者,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
特此告知
新鄉學院教務處學籍學位管理科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