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0月18日,新鄉學院2022級全日制本科新生有100名學生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經學生所在學院多次聯系學生本人及家長,部分學生明確表示放棄入學資格;部分學生仍無回應。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和《新鄉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新院教〔2022〕29號)第一章第一條和第三條“按國家招生規定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事先以書面形式并附相關證明向所屬學院請假,由所在學院向教務處備案。未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現對100名學生作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放棄入學資格學生名單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