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新鄉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關于休學的要求,部分辦理休學手續的學生已到復學時間。請各學院通知有關學生于2023年9月20日前到教務處辦理復學手續。學生復學要填寫《新鄉學院學生復學審批表》(在教務處主頁下載菜單欄下載),持有關證明,經學院審核同意,報教務處批準。因病休學的學生,應當由當地二級甲等醫院出具病愈診斷證明,方可復學。需延長休學期限的,應書面陳述原因,經學院審核同意,填寫《新鄉學院學生休學審批表》,報教務處批準。逾期不辦理者,按自動退學處理。請各學院于2023年9月30日將未辦理復學手續且未說明原因的學生擬退學處理結果根據規定報送教務處。請各學院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附件:2023年9月休學期滿名單
教務處
2023年8月17日